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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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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质协[2013]7

各行业质协、市质协各工作委员会、

各区县质协/工作站、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上海市质协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质量发展纲要》为契机,根据《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要求,以及中国质协工作要求,结合推行新版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工作安排,围绕“科学发展——实现有质量的增长”主题,关注企业培育创新能力、承担社会责任、质量竞争能力、强化节能减排,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继续开展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的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原则

(一)凡在上海市范围合法注册与生产经营,符合《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的组织均可自愿申报上海市质量管理奖。

(二)2013年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依据是新发布的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

(三) 2013年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将继续坚持科学、公正,企业自愿的原则,按照《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管理办法》进行。

(四)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申报及评审不收取费用。

(五)希望申报组织认真学习《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重视创奖过程中的价值,提高组织持续改进的能力和综合绩效水平。

二、评审工作进度安排

(一)拟申报2013年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的组织,请于2013228日前填写“上海市质量管理奖及先进企业申报组织培育计划”(附件A)报上海市质量协会, 并请于2013628日将以下材料报送上海市质量协会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1.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组织概述一式三份,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
    3
.组织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三份,不超过6万字。
    4
.证实性材料一份,包括:组织合法经营的证实,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注册(如已获认证)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的三废治理达标证实、节能减排及环保的证实、用户满意调查报告、纳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并盖章,注明应纳税金额、实际纳税金额)、外部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近三年获得本市本地区行业以上用户满意服务/工程/企业、上海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等荣誉的证实,申报组织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

5.含所有资料的光盘一份(自评报告需word格式)。

(二)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将于201378月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组织的材料进行资料评审。

(三) 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将于2013910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料评审所确定的组织实施现场评审。

(四)201311月审定并公布获奖组织名单,并予以表彰、宣传。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鉴于个别组织自我评价报告字数过多,不利于评审公允,对于超过7万字的报告将在资料评审中扣分,确保评审工作公正、顺利。

(二)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严肃性,组织自我评价报告等申报材料,递交确认后,未经上海市质量管理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允许不得擅自修改。一旦发现将取消参加评审的资格。

(三)有关详情请访问上海市质量协会网站。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上海市质量协会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址:上海市泰安路74          编:200052
联 ? 人:周旭春   史培康

    话:52588821        真:52588281
E-mail
shipeikang@saq.org.cn

 

附件A:上海市质量管理奖及先进企业申报组织培育计划

附件1: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管理办法(2013版)

附件2: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申报表

以上附件下载地址:www.saq.org.cn首页“告示栏”或“质量管理奖”点击下载。

 

上海市质量协会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