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登录 | 注册 |

关于表彰2014年上海市质量管理奖企业的决定

作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14-12-30
缩小 放大
分享到:

各行业质协、市质协各工作委员会、
各区县质协、有关单位:

    为了树立追求卓越的典范企业,激励和引导企业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创造价值,实现卓越绩效,提升企业竞争能力,上海市质量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组织开展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该项质量奖励评审活动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有力地推动了上海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2014年,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上海市质量协会奖励工作委员会按照《上海市质量管理奖评审管理办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国家标准要求,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并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经审议,决定授予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等6家新申报企业和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确认企业,以及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重新申报企业为“2014年上海市质量管理奖”,名单如下:

 

2014年上海市质量管理奖”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以下为新申报企业)

1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制造业)

2

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制造业)

3

上海中建东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业)

4

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服务业)

5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二四工厂(特殊行业)

6

上海天阳钢管有限公司(小企业)

 

(以下为获奖三年后确认企业)

1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上海联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

上海东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

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为获奖五年后重新申报企业)

1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4

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司

5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6

上海金陵智能电表有限公司

7

上海百姓装潢有限公司

    希望上述企业以获奖为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开展自我评价与改进活动,不断追求卓越。广大会员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根据《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借鉴获奖企业的成功实践,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努力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做出质量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