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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能效标识专项执法行动

作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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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管理、规范能效标识标注行为。612日,市质监局会同市节能监察中心,组织市质监局执法总队、普陀区质监局以及市质检院家电所,联合开展能效标识联合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对位于本市普陀区新村路的家乐福超市进行了突击性执法检查。此次行动围绕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1028项产品,开展能效标识张贴情况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节能认证标志,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以及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等。此次行动共检查涉及14类产品80余个品牌,1000余台(件)冰箱、空调、电风扇、洗衣机、自动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平板电视、微波炉、打印机(传真机)、家用燃气热水器、节能灯具等产品。通过现场检查,并随机抽样进行能效标识产品备案网上查询比对,结果显示,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有严重违反节约能源法、产品质量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但是,执法人员也发现该商场经销的个别品牌电风扇样机未按要求标注能效标识或张贴不规范。对于上述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商家宣传了与节约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产品标识的有关规定,督促商家及有关经销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节能政策,健全完善进货验收制度,确保能效标识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产品。